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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使用网络的身份识别难题及其破解

发布日期:2021-05-06   点击量:

 

 

刘晓春

一、概述

随着移动互联网产业在我国的迅猛发展,互联网已经成为当前未成年人重要的学习工具、沟通桥梁和娱乐平台,对其学习和生活的影响不断增强。截止2018年7月底,我国未成年网民规模达1.69亿,未成年人的互联网普及率达到93.7%,明显高于同期全国人口的互联网普及率(57.7%)。从各学历段情况看,小学、初中、高中和中职学生上网比例分别达到89.5%、99.4%、96.3%和99.0%。对于学龄前儿童的网络使用情况,虽没有官方具体数据统计,但是通过手机、平板电脑观看视频、玩游戏、获取资讯、认知世界并表达自我,也已经成为学龄前儿童较为普遍的生活体验。

网络一方面为未成年人认知世界、表达自我提供了全新的机会,打开了一扇重要的窗户,使得他们可以比以往任何时代都拥有更加开阔的眼界和信息获取渠道,但是另一方面,对未成年人尤其是低龄儿童而言,网络也是存在多重风险的所在,如果监管和保护不力,极有可能出现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其他合法权益的情形。

我国关于涉及网络的未成年人保护制度,正在迅速完善和形成体系中。《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在进行修订,其中新增的“网络保护专章”在最近一次公开征求意见稿中公开亮相,引起了国内外广泛关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亦在制定过程中。相信可见的将来,我国针对未成年人网络使用中的权益保护,将形成场景化、全方位、可操作的保护规则体系。而针对网络游戏、网络直播、防沉迷、内容生态、网络充值等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热点问题,也出台了一系列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司法解释等,进行针对性的细致规定,要求落实网络平台的主体责任,强化监管和治理机制。

在未成年人保护制度的构建中,作为一切特殊保护的基础制度,首先需要能够识别出使用者为未成年人,然后才谈得上通过相应的法律规则和机制,为未成年人提供不同于一般网络用户的特殊和强化保护。例如,网络游戏防沉迷机制、接触不良内容防范机制、防止未成年人大额支付机制、预防针对未成年人犯罪(如性侵)机制等等,都需要首先能够识别出,特定服务和内容的使用者为未成年人,才可以触发启动相应的特殊保护机制。

对于学龄前儿童而言,比较常见的网络使用场景,可能涉及打游戏、观看直播和视频等,也可能涉及一些在线课堂学习等,涉足一些初步的社交领域,此外,具有防走失、通讯等功能的儿童手表等移动设备,也会潜伏风险。在这些使用场景下,学龄前儿童在使用网络时,比较集中的风险可能体现在不良内容侵害(如血腥暴力等刺激性强的画面)、游戏沉迷、隐私和个人信息泄露、网络社交带来的欺凌、诈骗以及线下身心侵害(如性侵、诱拐)等风险。

具体而言,针对网络游戏,2019年10月年国家新闻出版署发布《关于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要求企业实行网络游戏用户账号实名注册制度,严格控制未成年人使用网络游戏时段、时长,规范向未成年人提供付费服务,加强对未成年人健康合理使用网络游戏的教导,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网络游戏消费观念和行为习惯。在这个规定中,实名注册成为企业的基础性义务,也是防沉迷、防范大额充值等不良行为的前提性保障。如果实名注册环节不能如实呈现未成年人身份,那么针对未成年人的限制时段、时长等防沉迷机制,将毫无用武之地。

二、现状

网络游戏沉迷问题,和网络不良信息侵害问题,是目前未成年人特别是低龄儿童使用网络最受关注的两个问题,目前的互联网企业在识别未成年人身份方面的典型应对,是通过设立“青少年模式”,要求包括未成年人在内的青少年自主自觉选择进入青少年模式,进行甄别,通过在青少年模式下提供经过筛选的内容信息、限制时段和时长的防沉迷措施等,来解决这两大保护难题。但是,“青少年模式”的形同虚设,在很多领域都成为一种常态,未成年人和成年人一样,只需要轻轻点击,就可以关闭这一模式,从而沉浸在与成年人并无二致的网络环境中。

网络游戏企业需要建立实名认证制度,这一制度目前是通过输入身份证号码来进行认证的,通过对于身份证号码的识别,来判断用户是否未成年人,从而决定是否启动防沉迷、内容接触限制等措施。我国的实名认证制度,也分为多种形式,有的是较弱的实名制,如通过手机号认证,通过身份证号认证,有些是较强的实名制,如需要提交身份证正反面照片,甚至手持身份证照,而最强程度的实名认证,是涉及金融支付等领域,需要通过银行卡验证来注册账户,支付时则通过密码、验证码、人脸识别等方式确认是本人行为。

在实践中,为了避开网络游戏针对未成年人的防沉迷机制,未成年人常常会各显神通。比较常见的是通过使用父母或其他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号来注册游戏,由此就曾经出现,游戏防沉迷系统强化之后,全国一度出现60岁以上老年人游戏用户激增的情形,实际上可以想见,是“熊孩子”们顶着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身份登录了游戏。此外,如果到一些电商平台、特别是二手物品交易平台等监管较为放松的平台上进行关键词检索,可以看到几元到几十元不等公开兜售的“沉迷破解”手段,实质上都是通过出售成人身份证号,来实现未成年人的冒名注册。

这种“弱实名”导致的实名认证虚设现象,在网络直播领域倒没有成为难题。在网络直播的规范性文件和行业自律规则中,存在限制甚至禁止未成年人作为网络主播进行直播的规定。由于主播本身是要现身在镜头面前,较为容易被识别出是否未成年人,因此,注册阶段的规避行为也就失去意义,因此,同样是通过禁止或者限制未成年人从事某种行为的网络直播领域,却并没有出现未成年人刻意规避的情况出现,主要也是因为虚假注册在事后很容易识别和校正。

对于学龄前儿童而言,比较常见的情形是使用父母的手机玩游戏或者接触网络内容,这种情况下如果父母监护看管不足,儿童的身份就很难被鉴别,也就很难由互联网企业来提供额外的保护。此前媒体热议的儿童大额打赏或者游戏充值行为,通常就是儿童使用家长账户所为。而学龄前儿童的认知、判断能力相对较弱,受不良影响甚至侵害的可能性较大,除了在制度上要设计出重点风险识别和保护的机制之外,家长也应当更大程度上提高风险意识,对于孩子使用移动设备的行为,付出充分的注意并及时进行风险防范。

另外一个实名认证缺失的领域,是网络社交平台。近期的相关热点,涉及儿童遭遇性侵等犯罪行为,不少行为和信息交换的源头,就是通过网络陌生人社交实现的。但是在社交平台领域,长期以来并未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实名制,主要通过手机号码注册这种非常弱化的实名手段,更没有针对未成年人的特殊风险防范措施和强化保护机制。

由此可见,目前针对未成年人身份识别难题,主要不是有无实名认证的问题,而是实名认证手段强弱的问题,对于身份证号、手机号等较弱的认证手段,未成年人相对来说很容易就可以绕开这些认证,以成年人的身份接受服务,避开限制性保护措施。对于最为牵动人心的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特别是对学龄前儿童而言风险强度最高的那些领域,使用效力较强的认证方式,防止儿童的身份冒充行为,是可取的选项。

但是,强身份认证方式,不可避免需要收集和使用更多的涉及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从而造成风险防范和隐私保护的悖论。网络游戏领域是否应该通过人脸识别来强化防沉迷机制,就成为一个长期讨论的热点,但是出于对于儿童隐私泄露的担忧,这一机制亦迟迟未被政府正式采纳,其中涉及的就是防沉迷相关利益,和儿童隐私保护利益,这两种根本利益之间的冲突,似乎无法找到可以协调的方案。

三、建议

对于儿童使用网络中身份识别难题,笔者认为可以有几种解决的思路。

(一)跳转对接+强实名认证

通过跳转对接具备强实名认证能力的服务或者政府数据库,来一定程度上避免隐私泄露风险,并且实现强实名认证,比如通过跳转政府统一加密的数据库,或者调用支付宝、微信等数据,进行人脸识别,当然,这种方式增加的成本,需要由相关企业来承担。

(二)引入账户注册后的身份验证

可以借鉴网络直播的场景,适当引入账户注册后对于身份进行验证的技术和机制,通过行为模式、特征、抽查等方式,要求企业进行注册后验证,对于无法通过实人验证的账户,进行限制性处理。这种方式对于学龄前儿童尤其可能有效,可以通过设置对于智力、知识等存在一定要求的题库要求使用者回答,例如设置较为复杂的数学计算题等,来判断使用者的心智和年龄类型。

(三)提示家长+提供工具

可以要求企业通过充分的风险警示、定期的使用提醒,以及家长介入管理功能的设置和完善,为家长管理未成年人做出提示,并提供管理工具,引导家长这一未成年人保护的最重要群体更好地履行自己的陪伴和监护职责,共同呵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这对学龄前儿童,尤其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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