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10日上午,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主办的社科大新苗学术沙龙第1期,暨社科大互联网法治论坛第29期“当游戏遇上直播,著作权法如何应对?”于腾讯会议平台顺利举行,并在bilibili进行直播,观看人数逾3000人。本期学术沙龙的报告人为社科大政法学院2018级本科生王敏昊、冯志强,由社科大副校长、博士生导师、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主任林维教授作开幕致辞,社科大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刘晓春老师主持,邀请到清华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崔国斌副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互联网经济研究室主任李勇坚研究员、字节跳动诉讼与维权总监宋纯峰老师、北京韬安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孙磊律师、北京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烨律师进行点评与发言。
01
开幕致辞
社科大副校长、博士生导师、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主任林维教授作开幕致辞
社科大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刘晓春老师主持
学术沙龙在刘晓春老师的主持下开场,第一环节为林维教授致辞。林维教授表示,本次学术沙龙是他担任副校长以来首次为本科生的学术报告致辞,邀请多位理论界和实务界的专家为本科生报告做评论的目的在于让学生清楚自己与前辈学者之间的差距、领会前辈们对学生学术兴趣的期许和鼓励、理解和前辈们进行平等学术对话的基础和重要意义。林维教授介绍道,本次学术沙龙的报告人王敏昊同学和冯志强同学均没有上过知识产权法课程,两人都是出于自身对游戏和知识产权的兴趣展开研究,报告的内容是人文社科新苗支持计划研究课题的内容。林维教授表示,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今后将在知识产权、大数据等前沿领域里开展更多研究,也将举办更多高水平的学术会议,欢迎各位理论、实务专家前来参加活动。
02
主题报告
政法学院2018级法学本科生王敏昊
学术沙龙的第二环节在王敏昊同学的报告中拉开序幕。王敏昊同学的报告主题为“游戏直播的著作权问题”。围绕主题,王敏昊同学主要讲了两方面内容:一是游戏直播构成“合理使用”的类型化讨论。王敏昊同学表示,与游戏直播的侵权性问题刚得到关注时相比,游戏环境和直播环境均已发生很多改变,这些变化应该反映到理论之上,因此类型化讨论是必要且重要的。王敏昊同学指出,根据直播内容,游戏直播可以分为竞技性游戏直播、线性游戏直播和交互性游戏直播三类,其中竞技性游戏直播存在较大的构成合理使用的空间,线性游戏直播很难通过转换性使用来认定构成合理使用,而交互性游戏直播存在构成合理使用的空间。二是游戏画面的独创性。王敏昊同学认为,不应该简单地说某一个游戏的画面是否有独创性,而应该看玩家在操作人物形成画面时的创作空间有多大。王敏昊同学自制了一张游戏画面独创性光谱图,指出视觉小说的独创性最低,沙盒游戏的独创性最高,其他的游戏类型则根据创作空间的不同,分布在这两个极端之间。
政法学院2018级法学本科生冯志强
接下来由冯志强同学进行主题报告,报告题为“从商品到作品——网络游戏直播画面著作权的法经济学分析”。首先,冯志强同学对其报告的选题背景和前提假设进行介绍,指出在认定“合理使用”的问题上仅从法教义学出发进行思考可能会略显局限,因此选择了法经济学这样一个全新的视角,在“理性人”和“直播行为主体与游戏开发商之间的利益完全由市场来调节”这两个假设的基础上,探讨游戏开发商和游戏直播方的反应。其次,冯志强同学就使用行为对作品本身市场的影响进行了类型化讨论,将游戏直播方对游戏用户市场的替代性影响分为两类:一是“亲口尝梨知酸甜”的正效应,即玩家通过直播对游戏产生兴趣,从而去亲身体验游戏,游戏直播行为扩大了市场;二是“看看就行了”的负效应,即玩家通过直播获得了足够的愉悦感和体验感,故没有亲身体验游戏的冲动,游戏直播行为缩减了市场。然后,冯志强同学借鉴科斯定律“牛吃庄稼”的模型做了一个思维实验,指出平衡游戏开发商和游戏直播方之间的利益需要引入著作权法。最后,冯志强同学探讨了加入著作权这一因素后类型化结果会发生怎样的变化,并得出结论:能通过市场行为进行调节的经济利益关系无需引入著作权法,否则需要引入著作权法。
03
专家点评
学术沙龙的第三环节为理论界和实务界专家点评本科生的主题报告。清华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崔国斌副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互联网经济研究室主任李勇坚研究员、字节跳动诉讼高级总监宋纯峰老师、北京韬安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孙磊老师、北京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烨老师分别分享了自己对于游戏直播著作权问题的分析思路与研究观点,指出了王敏昊同学和冯志强同学主题报告中存在的优点和不足,并向两位同学提出了中肯的改进意见。针对两位同学提出的问题,专家们也一一耐心解答。专家们皆表示,两位同学的选题新颖、基础扎实,可以看出社科大对于本科生教学培养的重视,他们对学术后浪的发展充满期待。
崔国斌副教授正在点评
崔国斌副教授首先进行点评,崔老师指出,对于“合理使用”问题,他赞同美国法体系下的“四要素”判断法。并进一步说明了在四要素中应重点关注使用目的和对潜在市场的影响这两个因素;此外,崔老师认为,进行微观管理,做出区别对待,可能会在个案当中能够实现效率。但很多时候坚持一个简单的产权规则可能是最有效的,是社会成本最低的安排;最后,崔老师展示了自己对游戏画面定性的基本分析思路:视听作品的画面著作权归开发者;竞技类游戏视为游戏开发者生成的画面;创作了建筑、雕塑、美术、音乐作品的游戏过程中,画面归游戏开发者,画面里记录的作品归玩家自身;玩家利用游戏合成视频的情况下,需要看玩家跟游戏之间开发者之间的协议安排,来决定画面内容的归属。
李勇坚研究员正在点评
李勇坚研究员认为,第一,版权法天然就是一个走钢丝的平衡,这是用经济学的观点分析版权法的一个基本的出发点;第二,在今天我们说“传播即信息”。传播可能比版权更重要,这个是我们用经济学分析时非常重要的一点,我们要认识到传播的价值和力量。从经济学的角度来说,创新和激励是两个词,是两个完全不同的问题,单纯的创新不需要有额外的激励;第三,社会福利效应的分析、交易成本的分析、创新的激励和效益、公共产品理论、可预见理论、主要市场理论、替代品理论可作为网络游戏直播版权研究的经济学工具;第四,游戏直播版权应以合理性使用为原则,侵权为例外。
字节跳动诉讼与维权总监宋纯峰
宋纯峰老师认为,第一,从行业的从业者角度指出,游戏直播和视频的发展,对于延长玩家的游戏时间,增加游戏的消费,有着非常直接的促进作用;第二,立足于整个产业的经济学分析报告,游戏直播对于降低交易成本,建立合理的市场机制或者保持游戏直播产业的健康发展,甚至在保护消费者的利益方面都有很好的促进作用;第三,游戏直播行为需要区分不同的类型。整体上说具有明显的转换性的空间,而且从市场的实践来看,多年来游戏和游戏直播都呈现出上升的态势,两者是一种非常正向关联的关系,游戏和游戏直播两个市场互相并不具有一个替代性。
北京韬安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孙磊律师
孙磊律师则提出,第一,对游戏进行分类需要确定科学的游戏分类标准——游戏工业上讲的游戏类型;第二,游戏直播行业的生态大概率的情况下是什么火播什么。在游戏公司不花钱的前提下,任何一个主播都不会去播一个发行失败的游戏,这个我们要有一个明确的认识;第三,一款游戏想成功,它的成本是非常之昂贵的。这一点也是我们需要思考到底是播什么火什么,还是什么火播什么的原因。
北京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烨律师
赵烨律师提出,第一,权利人在考虑直播收益的时候,他考虑的并不单单是一款产品的直播收益,更多的是从从平台扩张的角度去考虑收益;第二,从历史的角度看,从著作权的整个发展过程来看,游戏直播的出现是一系列的过程,是先让市场发展再去规制,而不是说笼统的把所有的权利都归结为权利人;第三,从神经心理学的角度看,之所以存在这样一个讨论,就是因为大家对主播或者游戏玩家没有充分地享受到他自己创造出来的相应权利的对价,存在一种不公平感,这种不公平感导致我们需要去对法律做出重新的解读。
高教大计,本科为本,本科教育是人才培养的核心地位、教育教学的基础地位、新时代教育发展的前沿地位。社科大认真探索一流本科教育建设,期望培养学生解决社会问题的责任感、创新学术的使命感,促使其成为一流的本科人才。随着新文科建设的深入,社科大希望通过新苗学术沙龙等活动,促使社科学子主动适应新时代哲学社会科学发展的新要求,深入理解哲学社会科学与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交叉融合所带来的新挑战,始终勇立潮头关注前沿,成为学术的后浪,成为中国社科院这个学术常青之树上一片又一片的学术新苗。今日社科学子迈出的一小步,未来都将成为具有重要意义的一大步。
主办方介绍: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致力于互联网法律和政策的前沿问题和基础理论研究,研究团队以社科大政法学院师生为主,包含了法学、经济学、管理学、新闻学、社会学、心理学等多个学科,集中关注网络治理、网络传播、大数据与人工智能问题、知识产权、平台责任、未成年人保护、互联网刑事法、数字经济竞争与垄断等问题,为立法司法、政府决策、产业发展提供研究支撑,促进产业界、理论界和从事政策制定、执行、司法裁判的相关机构形成持续对话、良性互动和共同研究的长效机制。中心曾组织研究助理前往北京互联网法院、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阿里巴巴、百度、字节跳动、腾讯、滴滴、高德等多家机构实习、调研。目前,研究助理已在正式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5篇。
项目介绍:人文社科新苗支持计划是社科大本科生的特色学术支持项目,包含本科生的研究课题、学术团体、读书会、学术竞赛、学术刊物、学术沙龙等,项目依托具有深厚哲学社会科学学术传承的社科院,鼓励本科生更早地培养对学术的好奇和热爱,更早地掌握学术的规范和方法,更早地进行独立的科研活动,从而为未来的学术道路和实践道路奠定良好的基础。社科大新苗学术沙龙是人文社科新苗支持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希望通过“学生报告+知名专家指导”的形式,为本科生提供更具挑战性的学习与科研机会。
讲座视频链接(复制链接后在浏览器中打开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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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出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