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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脸识别的风险与规制——社科大新苗学术沙龙顺利举行

发布日期:2020-11-01   点击量:

 

2020年11月1日上午,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主办的社科大新苗学术沙龙系列,暨社科大互联网法治论坛第32期“人脸识别的风险与规制”采用“线下加线上”双模式顺利举行。本期学术沙龙的报告人为社科大法学院2018级本科生刘恒源和张雯滔,由社科大副校长、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主任、博士生导师林维教授作开幕致辞,社科大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刘晓春主持,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副教授胡凌,北京互联网法院审委会委员、四级高级法官、综合审判二庭负责人刘书涵,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官康辉,小红书政府事务总监李萌,德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一楠,艾利艾智库研究部负责人张千易进行点评与发言。

01

开幕致辞

社科大副校长、博士生导师、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主任林维教授作开幕致辞

第一环节为林维教授致辞,林维教授表示人脸识别应用带来的问题离我们并不遥远,目前已经不乏这方面的报道与争论,在人脸识别技术普遍应用的场景下,如何正确地认识人脸识别带来的风险、如何区分在不同场景下的不同保护机制、如何实行法律规制等问题,有待学界进一步探讨。林维教授介绍道,本次学术沙龙的报告人刘恒源同学和张雯滔同学在准备过程中付出了大量努力、收集了大量外文文献,展现出了在此方面的学术兴趣和学术努力。林维教授表示,希望通过新苗学术沙龙的形式使本科生尽早找到自己的学术兴趣所在,并不断加以钻研。最后,林维教授对各位参会老师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并预祝沙龙成功举行。

02

主题报告

刘恒源同学发言

学术沙龙的第二环节在刘恒源同学的报告中拉开序幕。刘恒源同学的报告主题为“人脸识别的风险是什么”,围绕该主题,刘恒源同学将风险分为人脸识别信息本身具有的风险以及人脸识别技术在应用中存在的风险,并在每一个方面下进行了层级细分。刘恒源同学指出,至于人脸识别信息本身具有的风险,可以归纳为五点:反映个人之特征、具有高度独特性、具有难以更改性、蕴含着人格尊严、泄漏后危害更大。刘恒源同学认为,人脸识别技术在应用中存在的风险又可以区分为源自私主体之风险与源自公权力之风险:源自私主体之风险可以分为数据安全风险与歧视风险,数据安全风险主要来源于信息收集、保管、利用三个环节,歧视风险又可分为算法歧视风险与认为歧视风险;源自公权力之风险可以归纳为四点:巨型数据库间信息共享、政府强行要求数据留存、人脸识别作为威慑工具、对于人脸信息的过度分析。刘恒源同学总结道,在法律框架未对人脸识别技术作出明确规定之时,对其使用应加以限制,不可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路径。

张雯滔同学发言

接下来由张雯滔同学进行主题报告,报告题为“人脸识别中的生物信息法律保护”。首先,张雯滔同学从生物识别技术入手分析了生物识别信息的内涵和外延,认为现存的“简单列举”定义模式不尽合理,提倡采用“概括+列举”定义,以防止未来在新型识别信息概念界分时产生困惑。之后,张雯滔同学分别就收集到的国内外重要的生物识别信息的立法、政策进行了分析比较,认为欧盟美国对于生物识别信息的保护较为完善,但是与此同时仍有较多国家地区未针对生物识别信息给予专门保护,我国法律法规已经出现对生物识别信息的采取专门保护的趋势,这是值得肯定的。最后一部分,张雯滔同学针对人脸识别生物识别信息的保护问题,提出了自己的五点建议,分别是建立健全法律保护、推动实行行业自律、提升公民数字理性、建立平台备案机制和技术层面采用SDK或API技术隔离数据使用者与数据收集者。

03

专家点评

学术沙龙的第三环节为理论界和实务界专家点评本科生的主题报告。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副教授胡凌,北京互联网法院审委会委员、四级高级法官、综合审判二庭负责人刘书涵,北京铁路检察院检察官康辉,小红书政府事务总监李萌,德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一楠,艾利艾智库研究部负责人张千易分别分享了自己对于人脸识别问题的分析思路与研究观点,指出了刘恒源同学和张雯滔同学主题报告中存在的优点和不足,并向两位同学提出了中肯的意见。专家们皆表示,两位同学的思路开阔、准备周全,可以看出社科大对于本科生教学培养的重视,他们对学术后浪的发展充满期待。

胡凌副教授正在点评

胡凌副教授首先进行点评,胡凌老师认为,人脸识别问题的讨论层次是多元的,并不局限于两位报告人的风险与规制的角度,从目前的基础设施来说,可以围绕着人脸识别的场景化进行讨论,即对不同情景下人脸识别技术带来的正外部性与负外部性进行比较。胡凌老师指出,从功能的角度来说,人脸信息在古代熟人社会与现代社会的作用亦是不同的,在熟人社会人脸信息可以代表着信息所有者的资质以及背后的一系列东西,而在现在可能更趋向于安全与效率的考量。胡凌老师强调,有意义的讨论应该在更为细致的层面,谈论任何一种技术,应该去分析它要解决什么具体问题,以及在解决这一实际问题的过程中,考虑带来收益与隐含风险之间的关系,这样带来的效果远甚于泛泛讨论。

刘书涵法官正在点评

刘书涵法官首先对两位报告人所作报告表示肯定,并针对人脸识别谈了一些自己的观点和看法。刘书涵法官认为,人脸识别问题是个人信息安全领域的一个缩影,目前司法实践中涉及个人信息的案件越来越多。刘书涵法官指出,从实践中看,是否使用某种技术,与企业的性质以及采用这种技术对于其业务拓展是推动还是阻碍,对其责任风险是增加还是减少有很大关系。技术的推广和个人信息的安全是一个价值选择和利益平衡的问题,司法实践对赋予企业实施某种具体技术的要求非常谨慎。刘书涵法官强调,基于技术垄断和信息黑箱,任何技术都是伴有风险和隐患,发现新技术可以带来便利就“一拥而上”与存在风险便“谈虎色变”都是不可取的做法。对于技术的发展,还是应当宽容、鼓励,审慎的试验和分析,及时跟进细化分层和公开的管理。

康辉检察官正在点评

康辉检察官对于两位报告人针对问题的捕捉能力与调查研究能力表示肯定,并主要从公益诉讼的角度对人脸识别问题进行了点评。康辉检察官表示,个人信息保护是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等外领域的探索之一。由于当下个人信息保护反响非常大,公众对个人信息保护法律意识越来越强,检察院从而开始了在这方面开展公益诉讼的尝试。此后,康辉检察官向大家介绍了检察机关在从事互联网个人信息保护领域的公益诉讼工作中的一些成果。康辉检察官指出,行政机关对个人信息保护的监督主要还是在事后监督,包括对隐私政策和用户协议的审查等,而在具体个人信息保护上还是主要依赖于企业的自律精神和管理模式。

李萌总监正在点评

李萌总监将个人人脸识别的风险分为传统风险与新型风险,并提醒大家注意“第三风险”,即在人脸识别技术在尚不成熟的时候,由于精准度偏差导致他人权益受损风险。李萌总监认为,人脸识别技术兼具传统风险与新型风险,传统风险已经有比较完善的规制手段,新型风险在使用过程中更需要关注。李萌总监指出,在新技术的运用过程中,始终存在着常规产业与黑灰产之间的博弈,风险的大小与技术的发展程度都在不断的变化之中。李萌总监认为,在出现侵权事件之后,降低用户完成救济的难度是重要的,而便捷性与安全性往往具有反比关系,如何建立一种平衡机制是企业需要思考的问题。

王一楠律师进行点评

王一楠律师对人脸识别问题进行了简要点评。王一楠律师强调,在《生物安全法》草案与《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刚刚颁步的背景下,探讨人脸识别领域的问题非常有必要。王一楠律师指出,人脸识别作为个人信息安全与网络信息安全的一个交叉领域,需要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

张千易总监进行点评

张千易总监主要对艾利艾智库团队研究人脸识别技术风险的成果进行了总结。张千易总监认为,新技术风险研究可划分为三个观察阶段:实验室研发阶段、产品化应用阶段与产业化普及阶段。而人脸识别相关风险正处于大规模产业化阶段的风险伴生期。当前,随着人脸识别数据大幅积累,相关风险源头还在增加。如果特定不发达地区、处于技术劣势的弱势群体、中小企业项目场景滥用等连续短板叠加,下一个“徐玉玉”案很可能发生在人脸识别领域。此外,社会舆论对技术风险的实际了解需要有一个过程,政府、业界、媒体各方等需要协力做工作。最后,林维教授对本次新苗学术沙龙作总结发言。林维教授对两位本科生同学的报告表示肯定,对参加会议点评的专家表示感谢,并表示社科大新苗学术沙龙将持续举办,力争搭建更高水平的学生科研交流平台。高教大计,本科为本,本科教育是人才培养的核心地位、教育教学的基础地位、新时代教育发展的前沿地位。社科大认真探索一流本科教育建设,期望培养学生解决社会问题的责任感、创新学术的使命感,促使其成为一流的本科人才。随着新文科建设的深入,社科大希望通过新苗学术沙龙等活动,促使社科学子主动适应新时代哲学社会科学发展的新要求,深入理解哲学社会科学与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交叉融合所带来的新挑战,始终勇立潮头关注前沿,成为学术的后浪,成为中国社科院这个学术常青之树上一片又一片的学术新苗。今日社科学子迈出的一小步,未来都将成为具有重要意义的一大步。

主办方介绍: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致力于互联网法律和政策的前沿问题和基础理论研究,研究团队以社科大法学院师生为主,涵盖了法学、经济学、管理学、新闻学、社会学、心理学等多个学科,集中关注网络治理、网络传播、大数据与人工智能问题、知识产权、平台责任、未成年人保护、互联网刑事法、数字经济竞争与垄断等问题,为立法司法、政府决策、产业发展提供研究支撑,促进产业界、理论界和从事政策制定、执行、司法裁判的相关机构形成持续对话、良性互动和共同研究的长效机制。中心曾组织研究助理前往北京互联网法院、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阿里巴巴、百度、字节跳动、腾讯、滴滴、高德等多家机构实习、调研。项目介绍:人文社科新苗支持计划是社科大本科生的特色学术支持项目,包含本科生的研究课题、学术团体、读书会、学术竞赛、学术刊物、学术沙龙等,项目依托具有深厚哲学社会科学学术传承的社科院,鼓励本科生更早地培养对学术的好奇和热爱,更早地掌握学术的规范和方法,更早地进行独立的科研活动,从而为未来的学术道路和实践道路奠定良好的基础。社科大新苗学术沙龙是人文社科新苗支持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希望通过“学生报告+知名专家指导”的形式,为本科生提供更具挑战性的学习与科研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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