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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经济下网约车司机的职业保障困境与出路

发布日期:2021-05-06   点击量:

2020年11月29日上午,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主办的社科大新苗学术沙龙第3期,暨社科大互联网法治论坛第34期“共享经济下网约车司机的职业保障困境与出路”顺利举行,并通过社科大在bilibili网站的直播间进行直播,观看人数逾900人。本期学术沙龙的报告人为社科大经济学院2019级本科生汤佳、社会学院2018级本科生秦美平,由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副校长、博士生导师林维教授作开幕致辞,社科大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刘晓春老师主持,邀请到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社会法研究室的副主任、副研究员王天玉老师,滴滴发展研究院高级研究员王本喜老师,阿里巴巴法务部高德法务专家刘欢老师,以及来自阿里本地生活法律政策研究院秘书长、法律研究专家李怡然老师进行点评。

  1. 开幕致辞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副校长、博士生导师林维教授作开幕致辞

学术沙龙在刘晓春老师的主持下拉开序幕,第一环节为林维教授致辞。林维教授表示,新苗沙龙形成“学校搭台——学生展示——专家点评”的模式,为学生开展学术科研提供有益支持。尽管本科生同学撰写的学术论文或科研报告在研究视角、研究方法和学术规范上相对稚嫩,但这是同学们学术生涯迈出的重要第一步。林维教授介绍道,今天请两位非法学的同学来探讨一个表面上似乎更多是法律的问题、实际上并不一定是纯粹法律的问题的原因在于,希望在整个新文科建设的背景下更好地呈现学科融合。林维教授指出,本次探讨的重要意义在于从经济学、社会学的角度如何了解共享经济下网约车司机的现状,以及未来在法律上如何进行规范。最后,林维教授表达了对参加新苗学术沙龙的同学的期待以及对点评专家的感谢。

二、主题报告

社科大经济学院2019级本科生汤佳作主题报告

第二环节由汤佳同学进行报告。汤佳同学的报告《网约车司机职业保障的困境》由四个方面组成:研究背景与目的、对象内容、方法和结果。

首先是研究背景与目的,网约车在迅速发展的同时也造成了许多社会问题,网约车司机的职业保障是其典型代表之一,关键争议在于平台与司机的工作关系可能不完全符合现有法定意义上劳动关系的特点,这使其必须面对如何保障劳动者劳动权益的问题。

汤佳同学根据公开资料,按照运营模式将网约车司机划分为出租车模式、四方合作模式、自有车辆加盟模式、代驾模式等四种类型。通过文献分析、访谈、观察以及数据分析等研究方法主要的出以下四方面研究结果:1.年龄分布与社会保障意识,网约车就业门槛比较低,司机年龄跨度也比较大;2.在职状况标准不统一,在职状态没有形成共识;3.派单的算法与工作收入分配;4.平台管理监督与工作权利保护。

社科大社会学院2018级本科生秦美平作主题报告

在汤佳同学所介绍的网约车司机职业保障存在的问题的基础上,秦美平同学分享了她的观点:第一部分是网约车司机职业保障的出路,应该建立多维职业保障体系,该体系的建立需要加快明确新型劳动关系和完善政策法规,积极推动平台履行责任和加强市场环境建设,特别强调的提供场景化保险产品,同时协调市场杠杆与政府监管以防范垄断,最后是提高司机对职业保障的认识水平。第二部分是从网约车到整个共享经济的反思:首先,为什么整个共享经济从业者群体职业保障这么难?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指向了互联网和共享经济对社会结构的挑战与应对。最终,这可能也关涉到对现代人生活和工作状态的反思

三、专家点评

社科院法学所社会法研究室副主任王天玉老师作点评

第一位进行指导的是王天玉老师。王老师首先肯定了两位同学为做研究付出的努力以及背后折射出的浓厚人文情怀。王天玉老师强调,社科学术研究应在第一手材料的支持下尽可能保持客观化的立场以区别于政治讨论,研究者对自身主观认识应有正确定位。同时,王老师就构建知识体系、形成研究观点、提出问题和知识框架的先后关系等学术规范提出指导,并针对如何区分共享经济劳动者和弱者、“共享经济”概念的使用、、以有关该问题的国际动态发展等具体问题做出点评。王天玉老师认为,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下是弱者的代名词,有社会保护的必要性,但有社会保护必要性的弱者不一定都是劳动者。王天玉老师还提出,在认识到共享经济不是真正的共享时,是否还有必要使用“共享经济”的概念。

滴滴发展研究院高级研究员王本喜老师作点评

王本喜老师认为研究过程重要,研究的观点和结论也同样重要。针对汤佳同学的报告,老师建议,在质性研究中,应该对一手材料的调查时间、调研方式以及研究对象等加以更明白地阐释,以此来回应对其可信度和可靠度的质疑。另外,王本喜老师也建议拓宽视野,以多元眼光、多角度看待问题,这样有助于后续提出更具针对性或实操性的建议。对于秦美平同学的报告,王本喜老师认为,从业者的权益保护,需要放在一定的工作范式下加以讨论。从农业时代田间劳作1.0到工业时代资本雇佣劳动2.0再到现在数字普惠工作3.0时代,我们的生产工具、生产资料和生产关系可能都发了巨大改变,研究问题可能不能再简单套用过去或现有的框架和理论。从学术角度来看,平台从业者保障问题,可能还需要处理内生性的问题,从业者权益问题是不是在平台出现之前就已经存在,它是否具有社会普遍性,可能也需要考虑和论证清楚。最后,王老师总结,就业是民生之本,未来如何创造更加稠密的就业机会和公平的劳动力市场对于每一个老百姓来说往往是最大的保障之一。

阿里巴巴法务部高德法务专家刘欢老师作点评

刘欢老师首先肯定了本课题的研究成果以及两位同学的认真精神,认为本研究问题意识很明确、研究思路很清晰、研究方法很多元,建议很务实。接着,刘老师从近期正在征求意见的《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中关于平台和平台经济的定义出发指出,平台是一种新型的经济形态,是多元主体交互的商业组织形态,其打破了雇佣者-劳动者的二元关系,成为新型的协同合作关系,从而需要更具有针对性和适应性的保障模式。刘欢老师在梳理关于平台司机保障和就业政策的基础上指出,政策对于权利义务关系的影响越来越重要,因此本课题研究既需要关注相关法律法规,也需要关注国办以及相关部委出台的关于支持灵活就业的政策。在谈到劳动关系的定位时,刘欢老师认为,目前在劳动经济学领域针对灵活就业更多的采用工作关系、用工关系的概念,从而回避劳动关系带来的束缚,而且人社部通过回复两会提案确定了平台和司机可以通过民事关系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刘欢老师最后指出,司机保障需要平衡多重利益,尤其在目前中央强调“六稳”“六保”的前提下,需要找准稳就业、促进平台经济发展以及司机权益保障的平衡点。

阿里本地生活法律政策研究院秘书长李怡然老师作点评

李怡然老师以外卖骑手为例提供了一些新思路:比如如何将多主体协同共治的原则进行实体落地的转换、怎样把司机、配送员等主体适当纳入新治理体系、传统组织化动员的方式如何适应互联网新业态的发展等等。李怡然老师分享了从职业保障角度解决外卖骑手“困境”的可能进路,一方面是以网约配送员的职业定位为起点,建立包括职业标准、职业培训、职业进阶的系列配套职业建设机制;另一方面是以探索建设网约配送员强制性商业保险为起点,不断完善灵活用工群体的社会保障体系。最后,老师表达了对同学们进一步聚焦研究问题和继续深入研究所关注主题的期许,并为同学们推荐阅读莱斯格的《代码2.0:网络空间中的法律》和赫拉利的《人类简史》。

四、会议小结

汤佳、秦美平两位同学对“共享经济下网约车司机的职业保障困境与出路”的研究,展现了她们的视野与人文关怀,也收获了老师的倾情指导。诚如林维教授所言,在新文科建设不断深入的背景下,学科融合是必由之路。新苗学术沙龙鼓励本科学生产生对学术的好奇与热爱,促使社科学子主动担当起关注社会问题的责任感、培养钻研学术的定力与志向。

- 主办方介绍 -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致力于互联网法律和政策的前沿问题和基础理论研究,研究团队以社科大政法学院师生为主,包含了法学、经济学、管理学、新闻学、社会学、心理学等多个学科,集中关注网络治理、网络传播、大数据与人工智能问题、知识产权、平台责任、未成年人保护、互联网刑事法、数字经济竞争与垄断等问题,为立法司法、政府决策、产业发展提供研究支撑,促进产业界、理论界和从事政策制定、执行、司法裁判的相关机构形成持续对话、良性互动和共同研究的长效机制。中心曾组织研究助理前往北京互联网法院、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阿里巴巴、百度、字节跳动、腾讯、滴滴、高德等多家机构实习、调研。目前,研究助理已在正式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10余篇。

- 项目介绍 -

人文社科新苗支持计划是社科大本科生的特色学术支持项目,包含本科生的研究课题、学术团体、读书会、学术竞赛、学术刊物、学术沙龙等,项目依托具有深厚哲学社会科学学术传承的社科院,鼓励本科生更早地培养对学术的好奇和热爱,更早地掌握学术的规范和方法,更早地进行独立的科研活动,从而为未来的学术道路和实践道路奠定良好的基础。社科大新苗学术沙龙是人文社科新苗支持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希望通过“学生报告+知名专家指导”的形式,为本科生提供更具挑战性的学习与科研机会。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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